因权属人保管不善,将位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华路29号金怡城市花园9号楼2402房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粤(2020)湛江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0232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志聪
2025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