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莲,吴永权因保管不善,将C5338134《房地产权证》、C0937966号《房地产共有(用)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莲,吴永权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