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权属人保管不善,将位于湛江开发区海静小区金地花园3栋803房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 粤(2017)湛江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0943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梁景富
2025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