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2021)湛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5234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
朱亮
抵押权人
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北路1号富虹上游城商住小区14号楼305房
登记机构: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