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桂英因保管不善,将湛国用(1998)字第 06921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三十八条的规定陈华炎、林彩霞、陈俞谕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华炎、林彩霞、陈俞谕
2025年 9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