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权属人保管不善,将位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北6号南国豪苑第二期4座2901房的《不动产权证》(证号: 粤(2017)湛江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0663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梁汝玉
2025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