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权属人保管不善,将位于湛江开发区绿华路16号城市假日花园9幢首层5号商铺的《房地产权证书》(粤房地权证湛江CQ字第020000222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殿甲
2025年 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