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房地证字第C2492382号、粤房地共证字第C0569709号、粤房地共证字第C0569710号《房地产权证》
李湛汕、李其建、钟粉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湛江市赤坎区海棠路51号二门404房
登记机构: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