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自然资(公告)〔2025〕233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与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更正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军民路29号湛江市自然资源局调查与登记科,电话:0759-3192387。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1 | 湛江市赤坎区寸金四横路84号 | 宗地面积82.35平方米 更正为91.66平方米 | 界址点坐标更正后坐标值见《宗地图》中界址点坐标表 |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