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权属人保管不善,将位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怡路22号山海华府6号住宅楼403房的《不动产权证书》(粤(2023)湛江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0919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丛伟丽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