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权属人保管不善,将位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大道中131号广和澳海城居住用地地下室第一期2094号车位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 粤(2018)湛江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1703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银凤
2025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