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
抵押人
抵押权人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2019)湛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09961号《不动产登记证明》
王平
吴林峰
湛江市霞山区民享西七路5号502房
登记机构: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