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粤(2020)湛江市不动产权第0012320号、粤(2020)湛江市不动产权第0012321号《不动产权证书》  | 黄长春、 黄锦萍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 湛江市霞山区东新路22号东山花园北区1号楼1806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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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粤(2020)湛江市不动产 证明第0011471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坡头支行  | 抵押权人  | 
  | 湛江市霞山区东新路22号东山花园北区1号楼1806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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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