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权属人保管不善,将位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北6号南国豪苑三期 17 号楼 1302 房的《不动产权证书》(粤(2018)湛江开发区不动产权第 0013352号) 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东亚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