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宇房地产有限公司保管不善,将位于湛江开发区海景路 175 号海滨新宇居商住楼 B809 房的《商品房产权权属证明书》 (湛开房商字第 NO00093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商品房产权权属证明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宇房地产有限公司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