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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陈鹏程)

时间:2023-05-26 17:34:4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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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权属人保管不善,将位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大道中43号江南世家10幢11幢3108房的《不动产权证书》(粤(2017)湛江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0066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鹏程

  2023年5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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