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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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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周妃福、苏丽飞)

湛自然资(公告)〔2022〕637号
时间:2022-12-02 16:22:44 来源: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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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抵押人

抵押权人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2021)湛江市不动产权第0048407号、粤(2021)湛江市不动产权第0048408号《不动产权证书》

周妃福、苏丽飞

湛江市坡头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湛江市霞山区东新路22号东山花园南区4号商住楼1102房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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