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抵押人
抵押权人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房地他项权证湛江TX字第0100066443号《广东省房地产他项权证》
张绍茂、张华平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支行
霞山区建新西路5号(副楼)605房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