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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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寸金住宅楼批前公示

时间:2010-01-13 00: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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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湛江市祥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赤坎寸金路16号寸金住宅楼施工图于2008年4月9日批准实施,首层规划为市场用房与北侧的寸金市场连接配套使用。目前主体已建成,房屋已预售。业主要求取消首层市场功能、按地块用地性质改成住宅;湛江市市场物业管理总站称寸金市场门店已过剩、寸金市场与寸金住宅楼两处高低落差过大、难以联接,不同意寸金住宅楼的首层作为市场用房;考虑该用地是2005年以公开挂牌形式成交,确认的土地出让用途为住宅用地,因此拟将寸金住宅楼原审地下一层服务用房和首层的市场用房均改为住宅,首层原市场用房(层高6m)改为两层,每层层高3m,作为住宅。由此增加计算容积率面积2267.24㎡,容积率由原批2.05上调为2.841,增加了0.791。政府曾考虑将增加的住宅建筑面积收回作廉租房,湛江市祥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从管理和安全角度考虑,不同意将该住宅部分作廉租房使用,要求按商品住宅用途予以确认。经请示政府同意增加容积率,湛江市祥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增加住宅建筑面积补交了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及税费。拟对调整后的寸金住宅楼建筑方案在现场地块与网站(网址:HTTP://www.zjgh.gov.cn/)公示。公示期为2010年1月  8日至2010年2月7日。公示期间若对该调整方案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书信方式反馈至湛江市城市规划局(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26号,邮编:524022)。

    联系人:李戈瑜                   电话:3399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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