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荣基尚学花园5号楼、6号楼、地下室1区竣工规划核实的意见
湛自然资(详规)核〔2024〕46号
湛江市盈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你司申请办理位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平中路9号的荣基尚学花园5号楼、6号楼、地下室1区竣工规划核实的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经核实,意见如下:
一、规划审批与实际建设情况
经查,2021年6月11日,我局核发荣基尚学花园5号楼、6号楼、地下室1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8012021J0244号、建字第4408012021J0241号、建字第4408012021J0240号),其证载附件为《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荣基尚学花园项目建筑方案的批复》(湛自然资(建管)〔2021〕229号)及所附图纸。
2021年9月28日,我局以《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荣基尚学花园1-7号楼及地下室1、2区建筑方案调整的批复》(湛自然资(建管)〔2021〕406号).原则同意荣基尚学花园1-7号楼及地下室1、2区建筑方案按所报建筑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5号楼由地上32层调整为地上31层,建筑高度由99.30米调整为96.30米,基底面积由1606.86平方米调整为1606.78平方米,建筑面积由20341.97平方米调整为19941.11平方米。6号楼由地上31层调整为地上30层,建筑高度由96.15米调整为93.15米,基底面积由597.39平方米调整为610.20米,建筑面积由16598.16平方米调整为16235.60平方米。7号楼由地上31层调整为地上30层,建筑高度由96.15米调整为93.15米,基底面积由695.63平方米调整为700.55平方米,建筑面积由19200.68平方米调整为18794.16平方米。地下室1区建筑面积由34371.03平方米调整为34371.01平方米,非机动车停车位由384个调整为514个。
2022年10月25日,我局以《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荣基尚学花园5-7号楼及地下室1、2区建筑方案调整的批复》(湛自然资(建管)〔2022〕574号).原则同意荣基尚学花园5-7号楼及地下室1、2区建筑方案按所报建筑的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5号楼层数、建筑高度不变,基底面积由1606.78平方米调整为1620.65平方米,建筑面积由19941.11平方米调整为19942.02平方米。6号楼由地上30层调整为地上32层,建筑高度由93.15米调整为99.15米,基底面积由610.20平方米调整为550.94米,建筑面积由16235.60平方米调整为15636.03平方米。
上述调整方案批复及附图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8012021J0244号、建字第4408012021J0241号、建字第4408012021J0240号)的补充文件。
(一)建筑面积、层数
1、荣基尚学花园5号楼
规划批准:5号楼基底面积1620.6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9942.02平方米(其中,物业管理410.85平方米、消防控制室55.74平方米、公共厕所63.58平方米、社区居委会100.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另计),地上31层,地下2层(不纳入此次核实),建筑高度96.3米(室外地坪至屋面高度)。
实际建设:5号楼基底面积1620.6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9941.75平方米(其中,物业管理410.85平方米、消防控制室55.74平方米、公共厕所63.58平方米、社区居委会100.1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另计),地上31层,地下2层(不纳入此次核实),建筑高度96.3米(室外地坪至屋面高度)。实际建设基本符合规划审批要求。
2、荣基尚学花园6号楼
规划批准:6号楼基地面积550.9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15636.0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另计),地上32层,地下2(不纳入此次核实),建筑高度99.15米(室外地坪至屋面高度)。
实际建设:6号楼基地面积550.6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15635.6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另计),地上32层,地下2(不纳入此次核实),建筑高度99.15米(室外地坪至屋面高度)。基本符合规划批准要求。
3、荣基尚学花园地下室1区
规划批准:地下室1区地下2层,建筑总面积34371.01平方米,设置机动车停车位739个,非机动车停车位514个。
实际建设:地下室1区地下2层,建筑总面积34371.03平方米,设置机动车停车位739个,非机动车停车位514个。实际建设基本符合规划批准要求。
(二)建筑退让及间距
规划批准:5号楼塔楼退让东侧龙平北路道路红线30米、退让南侧用地红线25.38米,骑楼退让龙平北路道路红线25米。6号楼塔楼退让南侧用地红线28.32米。地下室退让东侧龙平北路20.00至25.00米、退让南侧用地红线5.97米、退让西侧龙东路道路红线9.08米、退让北侧龙汐路道路红线7.50米。5号楼塔楼与架空通道间距19.20米。6号楼塔楼与5号楼塔楼间距22.47米、与7号楼塔楼间距17.80米、与3号楼塔楼间距82.10米。
实际建设:5号楼塔楼退让东侧龙平北路道路红线30米、退让南侧用地红线25.38米,骑楼退让龙平北路道路红线25米。6号楼塔楼退让南侧用地红线28.32米。地下室退让东侧龙平北路20.00至25.00米、退让南侧用地红线5.97米、退让西侧龙东路道路红线9.08米、退让北侧龙汐路道路红线7.50米。架空通道与5号楼塔楼间距19.20米。6号楼塔楼与5号楼塔楼间距22.47米、与7号楼塔楼间距17.80米、与3号楼塔楼间距82.10米。实际建设基本符合规划批准要求。
(三)室内外地台高差
规划批准:5号楼室内外地台高差0.30米,6号楼室内外地台高差0.15米。
实际建设:5号楼室内外地台高差0.30米,6号楼室内外地台高差0.15米。实际建设基本符合规划批准要求。
(四)地下室顶板标高及层高
规划批准:地下室1区顶板标高14.40至14.00米;负一层层高4.5米,负二层层高4.0米。
实际建设:地下室1区顶板标高14.40至13.70米;负一层层高4.5米,负二层层高4.0米。实际建设基本符合规划批准要求。
二、核实意见
综上所述,荣基尚学花园5号楼、6号楼、地下室1区基本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8012021J0240号、建字第4408012021J0241号、建字第4408012021J0244号)及其证载附件附图和补充文件的规划要求,竣工规划核实合格。
三、注意事项
(一)请你司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六个月内,必须向湛江市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二)已经完成竣工规划核实的建筑物,不得擅自加建、改建、减少或者擅自改变公共配套。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