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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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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城市海悦花园二期地下室、绿化建设竣工规划核实的意见

湛自然资(详规)核〔2024〕42号
时间:2024-11-29 16:02:17 来源: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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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国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申请办理位于湛江市市辖区永平南路6号的城市海悦花园二期地下室及绿化建设竣工规划核实的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经核实,意见如下:

  一、规划审批与实际建设情况

  经查,2020年5月14日,我局核发城市海悦花园二期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8012020J0208号),其证载附件为《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城市海悦花园二期项目建筑方案的批复》(湛自然资(建管)〔2020〕270号)及所附施工图。2023年10月17日印发《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城市海悦花园建筑方案调整的批复》(湛自然资(建管)(2023)377号),同意城市海悦花园二期地下室按所报建筑方案进行调整,该批复文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8012020J0208号)的补充文件。2022年6月13日,我局核发《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城市海悦花园项目夜景照明和配套绿化工程方案的批复》(湛自然资(建管)〔2022〕342号),同意城市海悦花园项目配套绿化总绿地面积29784.31平方米,绿地率35%。防护绿地、公园绿地由建设单位建设,竣工验收后移交政府。

  (一)地下室

  1、建筑面积、层数

  规划批准:城市海悦花园二期地下室建筑总面积64287.28平方米(其中,垃圾收集站80.88平方米),地下2层。机动车车位1890个(其中,无障碍车位13个,机械车位22个),非机动车位171个。

  实际建设:城市海悦花园二期地下室建筑总面积64284.98平方米(其中,垃圾收集站80.88平方米),地下2层。机动车车位1890个(其中,无障碍车位13个,机械车位22个),非机动车位171个。实际建设基本符合规划批准要求。

  2、建筑退让

  规划批准:地下室退让南侧乐怡路道路红线31.3米、退让北侧用地红线21.1米。

  实际建设:地下室退让南侧乐怡路道路红线31.3米、退让北侧用地红线21.1米。实际建设基本符合规划批准要求。

  3、地下室顶板标高及层高

  规划批准:地下室顶板标高18.00米;负一层层高3.2米至5.1米,负二层层高4.0米。

  实际建设:地下室顶板标高18.00米;负一层层高3.2米至5.1米,负二层层高4.0米。实际建设基本符合规划批准要求。

  (二)配套绿化

  根据《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城市海悦花园项目夜景照明和配套绿化工程方案的批复》(湛自然资(建管)〔2022〕342号)及其附图,城市海悦花园项目配套绿化总绿地面积29784.31平方米,其中计算绿地率绿地总面积27365.74平方米,绿地率35.04%。实际建设配套绿化总绿地面积30579.62平方米,计算绿地率绿地总面积27926.21平方米,绿地率35.75%。实际建设基本符合规划批准要求。

  二、规划条件核实情况

  (一)容积率

  规划批准:项目总用地面积81244.99平方米,其中商业用地面积1886.85平方米、住宅用地面积68494.19平方米。计容面积230358.93平方米,其中商业计算容积率面积10372.01平方米、居住计算容积率面积219986.92平方米。商业容积率5.5,住宅容积率3.0。

  实际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81244.95平方米,其中商业用地面积1886.85平方米、住宅用地面积68494.19平方米。计容面积230225.42平方米,其中商业计算容积率面积10355.25平方米、居住计算容积率面积219757.32平方米。商业容积率5.49,住宅容积率2.99。实际建设容积率符合规划条件要求。

  (二)配套绿化绿地率

  根据《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城市海悦花园项目夜景照明和配套绿化工程方案的批复》(湛自然资(建管)〔2022〕342号)及附图附件,城市海悦花园配套绿化绿地总面积27365.74平方米,绿地率35.04%。根据《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城市海悦花园项目夜景照明和配套绿化工程方案的批复》(湛自然资(建管)〔2022〕342号)要求,城市海悦花园项目防护绿地、公园绿地由建设单位建设,竣工验收后移交政府。2024年10月23日,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对城市海悦花园配建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建设工程进行了核查,通过了竣工验收备案。

  (三)配套设施

  项目规划条件要求配套的居委会、公共厕所、肉菜市场、托老所、幼儿园、消防控制室、物业管理用房、垃圾收集房、开闭所等设施均已按照规划实施完毕。

  三、核实意见

  (一)综上所述,城市海悦花园二期地下室基本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8012020J0208号)及其证载附件附图和补充文件的规划要求;绿化建设符合《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城市海悦花园项目夜景照明和配套绿化工程方案的批复》(湛自然资(建管)〔2022〕342号)规划要求。城市海悦花园二期地下室及绿化建设竣工规划核实合格。

  (二)该项目已经完成整体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基本符合《湛江市城市规划局关于下达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平南路以东、嘉平路以西、乐怡路以北、乐宾路以南81244.99平方米地块用地规划条件的批复》(湛城规(综合)〔2017〕556号)及《湛江市城市规划局关于明确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平南路以东、嘉平路以西、乐怡路以北、乐宾路以南81244.99平方米地块用地规划条件的批复》(湛城规(综合)〔2018〕4号)的要求。

  三、注意事项

  (一)请你司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六个月内,必须向湛江市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二)已经完成竣工规划核实的建筑物,不得擅自加建、改建、减少或者擅自改变公共配套。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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