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康馨嘉园一期B区地下室竣工规划核实的意见
湛自然资(详规)核〔2024〕23号
湛江开发区梓鑫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你司申请办理位于湛江开发区龙潮路4号的康馨嘉园一期B区地下室竣工规划核实的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经核实,意见如下:
一、规划审批与实际建设情况
经查,我局于2020年6月11日核发康馨嘉园一期B区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8012020J0270号),其证载附件为《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康馨嘉园一期B区项目5幢、6幢及地下室建筑方案的批复》(湛自然资(建管)〔2020〕338号)及所附施工图。2021年9月1日印发《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康馨嘉园地下室建筑方案调整的批复》(湛自然资(建管)(2021)355号),同意康馨嘉园地下室按所报建筑方案进行调整,该批复文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8012020J0270号)的补充文件。
(一)建筑面积、层数
规划批准:康馨嘉园一期B区地下室建筑总面积11994.00平方米,地下2层,机动车车位254个,自行车位563个。
实际建设:康馨嘉园一期B区地下室建筑总面积11994.00平方米,地下2层,机动车车位254个,自行车位563个。实际建设基本符合规划批准要求。
(二)建筑退让
规划批准:B区地下室退让南侧龙潮东路道路红线21.00米、退让西侧永平北路道路红线11.20米、退让北侧文柏路道路红线16.00米。
实际建设:B区地下室退让南侧龙潮东路道路红线21.00米、退让西侧永平北路道路红线11.20米、退让北侧文柏路道路红线16.00米。实际建设基本符合规划批准要求。
(三)地下室顶板标高及层高
规划批准:B区地下室顶板标高9.10米;负一层层高3.9米,负二层层高3.9米。
实际建设:B区地下室顶板标高9.10米;负一层层高3.9米,负二层层高3.9米。实际建设基本符合规划批准要求。
二、核实意见
综上所述,康馨嘉园一期B区地下室基本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8012020J0270号)及其证载附件附图和补充文件的规划要求,竣工规划核实合格。
三、注意事项
(一)请你司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六个月内,必须向湛江市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二)已经完成竣工规划核实的建筑物,不得擅自加建、改建、减少或者擅自改变公共配套。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