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华发新城市北花园二期4幢及地下室竣工规划核实的意见
广东湛蓝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申请对湛江市坡头区东城中路699号华发新城市北花园二期4幢及地下室进行规划核实资料收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经核实,意见如下:
一、规划审批与实际建设情况
2021年10月9日,我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8012021J0486、4408012021J0489号)及附图,批准了华发新城市北花园二期4幢及地下室的建设,其证载附件为《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华发新城市北花园二期1-5、9幢及地下室建筑方案的批复》【湛自然资(建管)〔2021〕417号】及所附建筑方案图。
(一)建筑基底、面积、高度:
1.规划批准4幢基底面积37.49平方米,建筑面积133.89平方米,地上1层,建筑高度8.6米;实际建设基底面积36.71平方米,建筑面积130.68平方米,地上1层,建筑高度8.6米。
2.规划批准地下室建筑面积25983.19平方米,地下1层,层高3.7米局部3.6米,设置机动车停车位851个,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276个;实际建设建筑面积25983.19平方米,地下1层,层高3.7米局部3.6米,设置机动车停车位851个,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276个。
实际建设基本符合规划批准要求。
(二)退让道路红线情况:
规划批准4幢退让金阳路道路红线12.05米;地下室退让东城东路道路红线最小距离为18.5米,退让金阳路道路红线5米,退让开创路道路红线最小距离为9.15米。实际建设基本符合规划批准要求。
(三)退让用地红线情况:
规划批准地下室退让东侧用地红线5.15米。实际建设基本符合规划批准要求。
(四)内外地台高差:
规划批准4幢室内外地台高差均为-0.4米。实际建设基本符合规划批准要求。
(五)建筑色彩:
规划批准该建设工程建筑色彩主要采用白色涂料、灰色涂料搭配浅灰色涂料、深灰色真石漆。实际建设基本符合规划批准要求。
(六)配套设施
1.规划批准地下室设置垃圾收集房42.24平方米,实际建设在地下室设置垃圾收集房42.24平方米。实际建设基本符合规划批准要求。
2.非机动车停车位。规划批准地下室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276个,实际建设在地下室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276个。
3.本次核实不含配套绿化及夜景照明工程。
二、竣工规划核实意见
1.华发新城市北花园二期4幢基本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8012021J0486号)及其附图的规划要求,竣工规划核实合格。
2.华发新城市北花园二期地下室基本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8012021J0489号)及其附图的规划要求,竣工规划核实合格。
三、注意事项
1.你司须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六个月内,向湛江市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2.已经完成竣工规划核实的建筑物,不得擅自加建、改建,也不得擅自减少公共配套设施。
3.建设非机动车充电设施须严格执行《湛江市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消防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各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