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调文村、调山村、昌逻村)的批复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调文村、调山村、昌逻村)的批复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
《关于上报<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调文村、调山村、昌逻村)>的请示》(湛开国土资〔2020〕13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调文村、调山村、昌逻村),并请你局严格按该方案进行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置换。
二、本方案拟将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划定的109.3405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置换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入地块原划定为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位于东山镇,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108.7925公顷(其中耕地3.0532公顷)、未利用地0.3166公顷、建设用地0.2314公顷。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109.340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位于东山镇,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102.9075公顷(其中耕地45.4956公顷)、未利用地6.4330公顷(具体方案见附件)。
三、请你局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及备案工作,并同步更新县级规划数据库。
附表: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