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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企业绿色通道服务制度

时间:2022-03-02 16:01:29 来源: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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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精准服务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服务,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

  以“依法依规、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提高效率”为原则,为企业创造良好的不动产登记环境。

  二、服务对象

  (一)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或重大民生工程、政府督办项目;

  (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或受让方、预购人、抵押人或债务人一方为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三)中小微企业。

  三、服务业务范围

  涉企首次转移、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抵押登记、抵押注销登记、分割、合并登记等不动产登记业务,提供涉企办证咨询服务。

  四、服务承诺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线上或线下办理,线下可直接到企业专窗办理业务,即时受理、专人对接、专窗服务。

  (二)案件受理后由窗口综合服务台负责人对接,全程跟踪受理、审核直至发证。在保证审核质量的前提下,办理时限由原本的3个工作日以内办结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办结,简易事项可立等取证。

  (三)实行涉企非住房不动产登记即办制度。从登记前、登记中到登记后为企业全流程提供绿色通道服务,无须预约,即来即办,一天办结。

  (四)企业专窗提供市重点督办产业招商项目、市重点项目的绿色通道服务,并承担暖企惠企服务的专窗功能。

  (五)推行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零材料”办理制度。对企业通过划拨、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除企业提交其主体资格和委托手续外,无需企业提交权属来源材料和测绘图件资料即可办理。

  (六)上门服务。对历史使用情况复杂的登记业务,主动上门与企业共同研究,现场指导办理。

  (七)企业绿色通道提供容缺受理服务。申请单位暂未能按照业务办理指引备齐全部申请材料,但不动产权属来源清晰、登记事项清楚的,经申请单位书面承诺后,登记机构可先行容缺受理,发出补正资料通知书,限期补正申请资料。

  (八)减免登记费。小微企业通过企业书面承诺告知制,即可免交相应不动产登记费,切实降低企业成本。

  五、其他规定

  (一)不动产登记中心干部职工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为不具备“绿色通道”服务资格的亲属朋友说情,为其办理“绿色通道”服务。

  (二)对私自利用“绿色通道”服务审核权力,与房屋中介机构勾连,从中收取红包或接受宴请等情形的,依照党政纪严肃处理。

  (三)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湛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7月26日                   




附件:湛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企业绿色通道服务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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