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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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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四)土地承包经营权(注销登记)办事指引

时间:2023-07-01 23:36:57 来源: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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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二、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四、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或获取电子证照);

3.《不动产权证书》或《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1份)

4.权利灭失的证明材料:

1)土地灭失的,提交灭失的证明材料;

2)承包经营的土地依法被征收或者被依法转为建设用地的,提交人民政府的生效决定书(文件);

3)发包方依法收回或者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提交发包方依法收回或者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材料;

4)权利人自愿放弃权利的,提交权利人放弃权利的书面材料。权利人放弃的权利上设有地役权、土地经营权、土地经营权上设有抵押权或者已经办理查封登记的,还需提交地役权人、土地经营权人、抵押权人、查封机关同意注销的书面材料;

5)农村承包经营户(承包方)消亡的,提交农村承包经营户(承包方)消亡的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注:因生效的法律文书导导致权利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等作出的导致权利注销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1份)

五、工作流程

六、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1.网上申办地

https://www.zhanjiang.gov.cn/zjsfw/bmdh/zrzyj/yhyshj/bdcdjzt/bsrk/content/mpost_1581211.html

注意:可以获取电子证照的直接调取上传,申请材料需要原件的应扫描原件上传。

2.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窗口

(温馨提示:该业务已实施全市通办,申请人可向县(市)区任一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

七、咨询电话0759_31923770759-3195201

八、监督举报

1.湛江市自然资源局登记科:0759-3192387

2.湛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0759-3192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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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记机构地址、办公时间、电话(中心动态-营商环境-办事入口-办事大厅)

2.案件办理进展(办事查询-进度查询)

3.不动产信息查询(办事查询-查询证明/产权信息查询)


附件:(七十四)土地承包经营权(注销登记)办事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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