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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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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三)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登记)办事指引

时间:2023-07-01 23:25:18 来源: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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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二、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四、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或获取电子证照);

3.《不动产权证书》或《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1份,收取注销)

4.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证明材料:

1)互换、转让、婚姻关系或者家庭关系发生变化的,新签订或者变更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土地承包合同);

2)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的,提交互换协议;

3)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的,提交转让协议、发包方同意转让的证明材料;

4)因婚姻关系变化导致分割、合并的,提交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等证明材料和新的权籍调查成果;

5)因家庭关系变化导致分割、合并的,提交户籍证明或者经发包方确认的合户、分户有关文件和新的权籍调查成果(含不动产权籍调查表1份;土地权属来源界线图1份;宗地图申请人数+1份);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注:因生效的法律文书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等作出的导致权利转移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1份)

五、工作流程


六、办理方式

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窗口

七、咨询电话0759_31923770759-3192380

八、监督举报

1.湛江市自然资源局登记科:0759-3192387

2.湛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0759-3192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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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记机构地址、办公时间、电话(中心动态-营商环境-办事入口-办事大厅)

2.案件办理进展(办事查询-进度查询)

3.不动产信息查询(办事查询-查询证明/产权信息查询)


附件:(七十三)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登记)办事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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