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 依申请更正登记办事指引
一、主要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不动产登记规程》
二、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1.标准:免收不动产登记费(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2.依据: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和财税〔2019〕45号。
注: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工本费)。
四、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详见《不动产登记规程》中对身份证明和代理的具体要求),(获取电子证照);
3.委托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1份);
4.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1份);
5.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查询复制的登记原始资料,登记基础文件被更正的法律文书,登记簿、权属证书等登记结果资料的相关记载,人民院、仲裁机构确认权利的法律文书以及人民政府对土地等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的调处决定等),原件(1份)。
6.申请人为利害关系人的,证实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注:受理人员就登记情况现场询问,留存笔录。
五、工作流程

六、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1.网上申办地址(不动产登记网办系统)
https://www.zhanjiang.gov.cn/zjsfw/bmdh/zrzyj/yhyshj/bdcdjzt/bsrk/content/mpost_1581211.html
注意:可以获取电子证照的直接调取上传,申请材料需要原件的应扫描原件上传。
2.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窗口
3.掌上申请:手机进入粤省事(在微信小程序)
七、咨询电话:0759-3192377、0759-3192385
八、监督举报
1.湛江市自然资源局登记科:0759-3192387
2.湛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0759-3192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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