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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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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六)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设立)办事指引

时间:2023-06-26 11:53:33 来源: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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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二、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1.标准: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2.依据: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和财税[2019]45)。

四、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原件(1份);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或获取电子证照);

3.当事人关于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1份);

4.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1份)

5.不动产抵押合同和主债权合同,原件(1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工作流程

六、办理方式

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窗口

七、咨询电话0759-31923770759-3192381

八、监督举报

1.湛江市自然资源局登记科:0759-3192387

2.湛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0759-3192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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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记机构地址、办公时间、电话(中心动态-营商环境-办事入口-办事大厅)

2.案件办理进展(办事查询-进度查询)

3.不动产信息查询(办事查询-查询证明/产权信息查询)


附件:(四十六)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设立)办事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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