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 抵押权转移登记办事指引
一、主要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二、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1.标准:不动产登记费550元/件;
2.依据: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和财税[2019]45号)。
四、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或获取电子证照);
3.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1份);
4.抵押权转移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注:抵押权转移的证明材料,包括:
(1)被担保主债权的转让协议(一般抵押的提交);
(2)部分债权转移的材料、当事人约定最高额抵押权随同部分债权的转让而转移的材料(最高额抵押的提交);
(3)债权人已经通知债务人的材料,如报纸公告、邮政快递签收证明等。
五、工作流程
六、办理方式
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窗口
七、咨询电话:0759-3192377、0759-3192386
八、监督举报
1.湛江市自然资源局登记科:0759-3192387
2.湛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0759-3192382
★请扫描以下二维码,关注“湛江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从相应栏目获取信息:
1.登记机构地址、办公时间、电话(中心动态-营商环境-办事入口-办事大厅)
2.案件办理进展(办事查询-进度查询)
3.不动产信息查询(办事查询-查询证明/产权信息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