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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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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非住宅)抵押权首次登记办事指引

时间:2023-06-26 09:57:32 来源: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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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二、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1.标准:不动产登记费550元/件

2.依据: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和财税[2019]45)。

四、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或获取电子证照);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1份);

4.主债权合同,原件(1份)

5.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的提供最高额抵押合同),原件(1份);

6.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抵押的材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注:若主债权合同包含抵押条款的,则无需另外提供抵押合同。

五、工作流程

六、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1.网上申办(广东省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系统)

注意:可以获取电子证照的直接调取上传,申请材料需要原件的应扫描原件上传。

2.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窗口

(温馨提示:该业务已实施全市通办,申请人可向县(市)区任一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

七、咨询电话0759-31923770759-3192386

八、监督举报

1.湛江市自然资源局登记科:0759-3192387

2.湛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0759-3192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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