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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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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房地一体”首次登记(集体建设用地)办事指引

时间:2023-06-25 17:22:32 来源: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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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二、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

三、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1.标准: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2.依据: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和财税[2019]45)。

四、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或获取电子证照);

3.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报告(土地利用现状图,并标注集体建设用地位置)

4.《不动产权证书》或《集休土地使用证》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5.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或建设许可证等(实施村镇(庄)规划情况说明),原件(1份);

6.公示公告材料(远、近景相片各1张、网站公告截图),原件(1份);

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权属来源材料,包括:

1)村民小组意见材料(同意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意见书),原件(1份);

2)审核审批资料(集体建设用地审核汇总表或集体建设用地补办用地审批手续汇总表),复印件;复印件(1份)

3)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说明材料(村级出具公示公告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说明、市自然资源局出具挂网公告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说明),复印件(1份)。

五、工作流程

六、办理方式

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窗口

七、咨询电话0759-31923770759-3192383

八、监督举报

1.湛江市自然资源局登记科:0759-3192387

2.湛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0759-3192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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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记机构地址、办公时间、电话(中心动态-营商环境-办事入口-办事大厅)

2.案件办理进展(办事查询-进度查询)

3.不动产信息查询(办事查询-查询证明/产权信息查询)


附件:(十四)“房地一体”首次登记(集体建设用地)办事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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