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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31 21:10:01 来源: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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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www.zhanjiang.gov.cn/zfgjj/)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59-336577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住房公积金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点,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主动公开和解读回应,加强平台建设和政府信息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服务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户,确保群众满意。2022年度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抓落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根据中心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中心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中心信息公开监督领导小组成员,规范信息公开范围、公开方式、职责分工、工作时限、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单位概况、机构设置、政策法规、重大决策、职能职责及领导信息等公开内容,扎实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完善制度建设。根据发展实际,我中心完善了《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制度》《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有效确保了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开展。

  (三)落实公开内容。一是主动将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公众和单位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包括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机构设置、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增值收益使用等内容全面、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和质询。二是采取政府信息公开栏、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湛江日报(晚报)、广播电视、监督热线电话等多种方式公布信息,使广大群众能够通过不同方式方便了解公开信息,并及时公开各项新政策、中心动态、重要会议活动等。2022年通过市中心官方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1条,其中概括类信息1条、政务动态信息218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2。我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目前有粉丝用户19.1万余人,2022年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13条,总阅读数27.4余万人次,扩大了群众对公积金政策和业务的知晓度

  (四)规范公开程序。一是严格施行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和审批制度。我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前,由政府信息公开承办人填写《信息公开审批批示单》,送科室负责人与分管领导签字确认,报中心主任审签同意后,才能正式向社会公开,确保公开的程序规范,公开的内容真实。政府信息公开后,安排专人进行跟踪,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和单位干部职工对公开信息的反映,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反馈,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安全、规范和有效。二是强化保密意识。我中心制订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保密规则和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应公开的全面公开,涉及到国家秘密、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及其他不宜或不能公开的信息严禁对外公开,严把保密关,严防失泄密问题的发生。

  (五)深入政策解读。中心精心做好规范性文件发布及政策解读,2022年,制定并发布了《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并在中心官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对《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文字、图片等多种形式的政策解读,使群众及时了解情况、掌握政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9

17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9

0

0

0

9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亮点不足,在内容表现、形式手段等方面缺少创新。

  2.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力度不够,受到人员编制限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兼多项工作,在该方面的工作能力有待加强。

  3.与公众交流互动的形式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及情况

  1.动态调整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对公开目录、内容、结构及公开信息种类进行优化,运用图解图表、视频音频、卡通动漫等方式,提升信息更新效率和质量。

  2.加强政务公开专业技能提升,邀请相关专家学者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作专题讲座,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

  3.丰富与公众互动交流形式,进一步丰富意见征集、信箱等互动栏目,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作用,确保公积金信息发布及时、全面、通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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