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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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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公积金催告〔2026〕18号

时间:2026-09-30 17:21:10 来源: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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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告书

廉江市万家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因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881MA4UKKRC5A,住所:廉江市廉城镇龙塘路原化工厂车间内)逾期不为职工龙**(身份证号440881********1035)缴存其在职期间的住房公积金,我中心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0号)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于2026年3月16日对你单位作出《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湛公积金责缴〔2026〕10号),已于2026年3月19日送达你单位,责令你单位自收到《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到我中心廉江办事处为职工龙**缴存2018年12月至2022年9月期间住房公积金7504元(单位部分),而你单位逾期未履行该义务。

  现催告如下:

  1.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向我中心提出。

  2.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我中心将依法申请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9月21日

  联系人:黄仁广

       电话:0759-6662366

       地址:廉江市南市北路33号建设银行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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