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德成:
因你下落不明或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湛公积金催告〔2023〕7号《催告书》,我中心现催告如下:1.请你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退款义务,如对履行退款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向我中心提出。2.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退款义务的,我中心将依法申请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