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公积金核查〔2020〕2号
核查通知书
湛江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你中心退休职工黄*芬(身份证号430304********1026)反映你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800456246447A,住所:湛江市赤坎区观海北路一号滨海园八栋首层8号商铺)不按规定为其缴存2004年5月至2016年5月期间住房公积金127454元(单位部分),并提供相关劳动合同、纳税清单、银行流水、工资签领单等证明劳动关系、工作时间、工资薪酬情况的资料,现请你中心核实以下情况:
一、该职工与你中心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起始时间。
二、该职工相关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补缴数额正确与否。
若你中心对职工所反映的事实、补缴数额有异议,请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异议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承认职工主张的事实和诉求,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若无异议,请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到我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手续。逾期不提出异议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又不办理补缴手续的,我中心将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处理。
附件:黄*芬住房公积金补缴明细表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6月10日
联系人:黄惠杰
电话:0759-3325655,3352908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大道北193号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