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繁体版 | 移动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助手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导航 >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政务公开 > 执法公告

湛公积金催告〔2020〕2号

时间:2020-06-02 12:06:12 来源: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打印】 【字体:

催告书


李X法:

      你(身份证号440825********0077)因使用虚假户口簿、住院诊断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60000元,构成骗提行为,我中心根据《湛江市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处理办法》(湛公积金委〔20191号)第十五条规定,于20191120日对你作出责令退回骗提住房公积金60000元的《行政处理决定书》(湛公积金处理〔20191号)已于20191125日送达给你,但你至今仍未办理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中心现催告你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到我中心办理退款。

      你有权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向我中心提出陈述和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拒不办理退款的,我中心将依法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62


      联系电话:33256553352908;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大道北193号二楼


      抄送:广东双泰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