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富阳塑胶有限公司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我中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于2018年12月6日对其发出《责令限期办理通知书》(湛公积金责〔201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