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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中国农业银行遂溪县支行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

时间:2018-03-14 15:02:33 来源: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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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湛江分行:

  近日,我中心遂溪办事处反映贵行遂溪县支行(下称遂溪农行)存在擅自更改《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开发商收款账户的问题,我中心高度重视,派出工作组进行调查核实。现已查明,这是一起违反《湛江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考核管理办法》(湛公积金〔2013〕27号)规定的事件。有关情况如下:

  遂溪农行在2016年2月至2017年1月期间受托与开发商广东家利房地产有限公司、借款人签订9份《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中,其开发商收款账户与之前的合同不一致,已由“监控账户4462800104*******”改为“基本账户4462800104*******”。据查证,这是遂溪农行单方面凭开发商的书面申请而进行改动,并没有向我中心报备。遂溪农行不按我中心与贵行签订的《湛江市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业务委托协议书》中要求将我中心转入遂溪农行委托贷款基金账户的资金转入监控账户的有关规定,而是擅自将上述9户委托贷款资金转入开发商的基本账户。遂溪农行擅自更改《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开发商收款账户并不按规定转账的行为,违反了《湛江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考核管理办法》的贷款管理规定,已对我中心的管理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

  对于遂溪农行擅自更改《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的错误做法,贵行在2016年2月至今长达两年的时间内都没有发现,对辖下经办网点的业务监管明显不到位。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业务的管理,规范业务操作,防范资金风险,经我中心研究,现决定:

  1、从2018年3月15日起,暂停遂溪农行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2、对中国农业银行湛江分行监管不到位的失责行为作通报批评。

  希望贵行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加强对辖下经办网点的业务考核监管,特别是督促监管遂溪农行落实整改工作,进一步强化员工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规范业务操作,做到严格按规定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在暂停业务期间,请贵行做好遂溪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发商、缴存职工的相关解释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特此通知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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