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海东广场楼盘恢复办理住房公积金预提业务的通知
时间:2016-10-13 11:11:3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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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公积金通〔2016〕52号
湛江地标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贵公司《关于开通公积金预提交付首期业务的申请》的函,经我中心调查核实,鉴于贵公司已完成前期预提业务出现问题的专项整改,经研究,我中心同意贵公司恢复办理预提业务,时间从 2016年10月13日开始。希望贵公司能吸取教训,在今后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中加强业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按规定办理预提业务,按时提交购房材料,杜绝不良行为的再次发生,否则,我中心将进行严厉的处理。
特此通知。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