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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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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

时间:2026-08-27 15:32:45 来源: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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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缴存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6〕188号)的文件精神,现将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26年9月1日起,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本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2,040元。

  二、职工缴存基数未达到下限的单位,尽快办理缴存基数调整。

  三、办理渠道

  自助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网厅→我要办理→缴存基数下限调整

  柜台办理: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办事处服务大厅/受委托银行公积金专柜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8月26日

关于调整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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