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教育法 来了
2025年9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高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在全民普法工作开展四十周年之际,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出台,将近年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践经验和创新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首次以专门法律形式为普法工作搭建顶层设计、提供制度保障,标志着中国的法治宣传教育事业全面迈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新纪元,具有里程碑式的深远意义。
这部全民普法的基础性法律有哪些亮点?

习近平法治思想首次入法
第二条规定法治宣传教育坚持“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第五条明确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和首要任务。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谁执法谁普法”压实普法责任
国家机关是国家法律的制定者和执行主体,肩负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职责。
第九条规定,国家机关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精神,实行普法责任制。
明确法律法规制定主体、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的普法责任,并对于围绕重点领域、面向重点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具体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从娃娃抓起”
第三十九条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加强协同配合,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成长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具体规定了教育行政部门、司法机关、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网络服务提供者等,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承担的职责任务。
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守法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自觉遵守法律规定,规范自身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尊重他人合法权益。
紧抓国家工作人员“关键少数”
专门设立第三章“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
明确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加强宪法学习,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录用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将有关法律知识纳入录用考试内容;实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等。
帮助国家工作人员树立依法履职的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
在我们这样一个十四亿多人口的大国持续开展全民普法,把法律交给亿万人民群众,是中国法治建设史上的一大创举,也为人类法治文明提供了中国智慧、贡献了中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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