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支持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通知
时间:2025-07-11 17:36:29 来源: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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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人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的通知》(建金〔2024〕58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在我市购买保障性住房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贷款比例为85%。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