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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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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

时间:2025-02-28 15:42:32 来源: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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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缴存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5〕23号)、《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湛府函〔2025〕20号)的文件精神,经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现将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25年3月1日起,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由不得低于1720元,调整为不得低于1850元。

  二、缴存基数未达到最低下限的单位,须尽快到市中心、各办事处服务大厅办理缴存基数调整。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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