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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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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3-12-21 17:37:12 来源: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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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扎实推进“法治公积金”建设,在省内住房公积金系统率先出台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较好实现法治工作和业务工作协同推进、融合发展。今年的普法工作,市中心先后获得省、市两项荣誉,第一是获得省住建厅颁授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八五”普法阵地,在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中唯一得到这项荣誉的公积金中心;第二是获得湛江市公益普法活动先进单位。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思维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

  1.强化思想引领,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列入中心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学习计划,通过领导领学、会议辅学、闲暇自学、心得交流多种形式,组织中心全体人员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持续学习二十大报告对新时代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全面领会其中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年度学法重点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思想武装,树牢法治观念。今年以来,共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4次,开展书记讲党课、主题党日学习8次,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保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2.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始终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保证。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对法治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将法治工作纳入市中心年度重点工作,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审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工作同中心业务工作相融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推动各科室、各办事处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多措并举开展普法宣传,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与办事处严落实、中心干部职工人人参与”的法治工作格局。

  3.深入学习法律,提升干部法治素养。一是常态化学习。召开专题学习会、党小组学习会、青年理论学习会等会议,以学法讲法双重形式开展对党内法规、《宪法》《民法典》《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行政执法系列法规政策等法律法规的学习12次。二是开展法治培训。今年5月、8月先后在韶山市委党校、中国人民大学举办党性教育、业务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12月在市中心举办法治专题讲座,邀请名师教授、法律顾问为干部职工讲解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系列法律以及新修订法律适用知识。三是组织学法考试。组织中心全体在编在职人员参加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以参考率、优秀率均达100%的成绩实现学法用法的全覆盖和深发展,打造知法懂法守法的法治队伍。四是促进互通交流。利用全国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到湛江公积金中心交流和我们外出考察学习的机会,与全国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开展以学习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为主题的联学共建活动12次,相互交流学法普法工作经验。

  (二)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聚焦主责主业助力法治广东建设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打击住房公积金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以维护广大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对不按规定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等违法违规行为重拳出击。一是修订完善行政执法制度。10月,修订印发《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湛江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职工维权受理、处理事项,规范行政执法立案、处罚程序,使行政执法程序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二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重点开展对涉及职工投诉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的执法行动,全年立案调查涉及职工维权案件25宗,作出责令限期缴存决定23份,为25名职工追缴住房公积金42万元,对于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9次,通过行政强制方式将职工权益执行到位。三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推动构建跨地域协作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协同打击骗提住房公积金的合力,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开展。一方面建立住房公积金行业协查联动机制,精准摸排,强力打击,今年以来,我们与外地公积金中心互联互查不动产登记、税务征收、医疗住院等信息109份,内部自查提取件117份、涉及资金超900万元,发出责令限期退款通知39份、涉案金额超600万元,已办妥退款200多万元,织牢织密骗提骗贷防控网;另一方面推动与人民法院司法工作衔接常态化,提升跨部门协作工作成效,全年协助法院查询88笔,冻结99笔、3958万元,扣划12笔、273万元,为平安湛江建设增光添彩。四是创新信用监管措施。10月,我们创新出台了《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湛江市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这是省内住房公积金系统首部信用评价的规范性文件,通过对缴存单位和职工等信用主体开展信用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守信者获得绿色通道和便捷服务,失信者处处受限制被惩戒,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和风险防控水平,促进缴存单位守信合法经营,缴存职工守信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政策普惠,打造湛江公积金版本的良好信用生态,助力我市建设高水平社会信用体系。

  (三)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不断推动法治公积金建设取得新成效

  1.规范重大决策程序。重点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推进文件“立、改、废、释”各项工作。一是落实重大决定集体讨论制度,把好决策关。市中心“三重一大”事项以及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均提交中心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对要解决的问题、推动的工作、确立的制度或规定的主要措施等进行深入讨论,群策群力进行民主决策。二是健全合法性审核机制,把好审查关。严格法制审核范围、程序落实法制审核职能,今年拟定的9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和25份行政执法决定在提交决策前,均进行了合法性审核,确保重大决策法制化。三是坚持广纳各方面意见建议,把好民意关。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9次,向有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27次,同步在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扩大知晓面和参与度,增加透明度;召开专家论证会2次,组织专家学者、法律从业人员对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必要性、可操作性、风险可控性进行全面论证、评估,出具专家组论证意见书,推进决策科学化。四是同步做好政策解读,把好宣传引导关。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普法宣传”专栏,以梳理重点、图文并茂的形式,从出台背景、制定依据、合法必要等方面对新政策进行全面解读,进一步提升解读质量,增强群众对惠民政策的理解与支持,全年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解读共12篇。五是定期开展文件清理工作,把好废改关。坚持合法合规导向,执行“实时管理、动态调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全程跟进政策施行情况,定期进行论证评估,按照新修订法律法规适时更新修订或者创新出台政策。11月,市中心发布2023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保留24件,废止3件。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参加湛江市第六届“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一是多重发力强化线上线下宣传效果。利用办公场地打造全省普法宣传示范阵地,创新制作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宪法、国家法律、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宣传海报、灯箱;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等线上渠道宣传宪法、民法典及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同时在湛江广播电台、电视频道、户外大屏、楼宇广告屏等媒介平台投放住房公积金系列公益广告片,在公交站台、闹市区、高速路口租用T形广告牌、商业广告位广而告之,在群众最容易看得到、听得见的地方普及法律知识。二是多措并举拓展普法依法治理深度。推行具有湛江住房公积金特色的案释普法“五五工作法”,一半的正面案例宣传合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好处,另一半的负面案例警示违反住房公积金法规及失信行为带来的危害,建立以案释法案例库。坚持执法普法深度融合,利用发生在本地、身边的真实典型案例,持续推进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楼盘、进基层活动,“零距离”与缴存单位、市民群众互动交流,普及住房公积金法规知识,提高用人单位依法缴存积极性,促进缴存职工合规诚信办理业务。今年已开展各类政策宣讲、送法普法、以案释法、诚信宣传等专场活动37场次,普法受众超过三千人,在普法依法治理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3.履行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度关切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依法履行职责,增进民生福祉。一是出台多项惠民政策。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竞标争先”行动、展现“比学赶超”状态的通知要求,市中心积极开展“业务创新百人献计”活动,今年相继创新和优化出台了9份规范性文件,包括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装配式建筑项目的支持政策,二年内第三次提高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从4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在全省排名第三,走在全省第一方阵,有效缓解缴存职工购房还贷压力,改善居住条件。二是拓展多渠道缴存。主动配合数字人民币接入国家住建部平台,助力我中心成为全国首家接入国家住建部平台,实现数字人民币在全业务场景应用的城市中心。积极与省政数局对接,促使我中心成为广东省首家在“粤省事”“粤智助”平台成功办理住房公积金数字人民币全业务场景应用的公积金中心。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配合市人社局、市政数局推进跨部门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一次告知、一网办理”,目前已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业务与企业开办关联集成办理,并持续推进职工账户设立与员工录用关联集成办理,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利,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和行政效能,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4.强化监督保障推进依法行政。抓好政务公开,规范权力运行,主动接受监督,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保障执法主体合法,执法程序正当,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证执法,市中心43名执法人员全部换发国家行政执法证,执法证持有人数位居粤东西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首位。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切入口,逐项落实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事项,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工作动态87条,通知公告46条,执法公告68条,在市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解读、政务服务、普法治理等信息99条,让权力充分在阳光下运行,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回应热点关切问题,凝聚化解社会矛盾的合力,积极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全年2宗行政一审案、9宗行政二审案,市中心分管领导均出庭应诉,行政应诉出庭率100%,以实际行动推动防控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四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律风险源头防范,充分发挥律师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等法律事务中的重要作用,对具体行政行为、涉法涉诉事项提供法律意见,代理逾期催收案件,维护住房保障资金安全。全年审查拟签合同11份,提供常规法律意见13次,破产重整案债权申报2笔,寄发催收律师函424件,代理逾期催收起诉案11宗和执行案10宗,通过法院执行回收资金220万元,有效防控法律风险,推进依法行政。

  二、存在问题

  今年来,市中心在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法律学习形式不够新。虽然也有会议集体学、专家讲学等形式,但都止于文字层面的学习,而律法政策原文往往晦涩难懂,单纯的书面学习很难帮助职工理解记忆,这就需要创新教学形式,通过影视教学、表演助学等新方法来加深职工的印象。二是法律学习的实用性有待加强。组织开展的法律培训和专题讲座,缺乏法律适用的深度解读,没有很好地结合业务开展过程中时涉及的法律知识、可能会遇到的违法违规风险、如何运用法律武器应对风险推进工作等展开适用解析,将所学法律知识转化应用于实际工作尚待进一步强化。三是线下普法涉及面不够广不够深。因为业务原因,平时线下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时更多的是宣传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对于《宪法》《民法典》等国家法律的普及则限于展陈海报、派发手册等表面做法,法律普及广度深度美誉度仍需进一步加强。四是对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不足。对执法人员及其相关辅助人员的培训缺乏针对性、系统性、实用性,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执法素质、办案能力、文书制作、案卷管理能力参差不齐,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全面提升。

  三、2024年工作计划

  新一年,市中心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强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巩固拓展法治建设成果,助推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打造普法阵地示范工程。进一步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巩固“八五”普法成果,在“广、准、精、实”上持续发力,将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执法等履职工作融入到法治宣传活动中,构建“法治公积金”宣传矩阵,拓展案释普法“五五工作法”品牌效应,打造具有湛江公积金特色的普法示范阵地。

  (三)打造行政执法阳光工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公开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确保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效实施,守住法律底线。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

  (四)打造法治工作队伍提升工程。突出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方式,持续开展法治培训不断培塑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理念,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依法行政的能力,扎实推进“法治公积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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