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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2-12-12 17:52:18 来源: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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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公积金报〔202217号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中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始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周密组织精心安排,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市中心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扎实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入脑入心。11月先后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和研究部署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党组书记下基层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活动,通过青年理论学习会等形式组织市中心干部职工采取“集中+自学”“线上+线下”“研讨+感悟”等多种形式,深入领会二十大报告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深学细悟、融会贯通,将党的二十大精神领悟于心、笃之于行;深入领会党中央对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完成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的强大动力。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公积金建设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讨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学习的系统性、全面性,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落实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市中心年度重点工作,贯穿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全过程,听取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总结汇报和审议法治政府年度工作报告,指导制定并监督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二是坚持带头学法用法,主要负责人坚持做尊法守法、模范用法的表率,全年通过党组会议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面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外法律法规24次,在6月、11月先后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法规政策专题讲座,并派员参加省住建厅组织的全省住建系统普法培训班和法治专题讲座,突出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依法履职本领。三是坚持亲抓实干,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加强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加大法治建设保障力度,积极构建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中心上下齐抓共管的法治建设新格局。

  (二)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强化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法律法规。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公布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坚持执法普法深度融合,利用发生在本地或身边的执法案例来普及住房公积金法规知识,推动“普法六进”,不断增强法治宣传的整体成效3月走进市八小开展了一场“送法进学校”普法治理活动,通过现场宣讲政策、答疑交流互动等形式,强化与有关单位的协调联动,铸牢守法防骗的“防火墙”。二是开展普法依法治理,重点抓好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的专项普法,推行以案普法、以法释理、以理服众的依法治理新模式,大力宣扬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强制属性,警示部分民营企业引以为鉴,提升守法经营遵从度,聚焦“宪法宣传周”和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节点,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和行政系列法律的宣传力度,全年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介发布普法文章10篇,向市普法办报送1则以案释法执法案例。三是强化学习宣贯新修订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公务员年度学法考试,实现参考率100%、优秀率100%的目标。开展全员政治能力和业务能力提升培训,6月组织全中心干部职工到广东海洋大学参加两期专题培训班,聚焦党建引领,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学习成效。10月、11月连续开展法治知识线上培训,集中市中心执法人员参加新颁布《反有组织犯罪法》、新修订《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研讨,全面提升市中心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综合法律素质。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高质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规范化。一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明确法制审核职能和法制审核范围、程序,通过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和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法制审核清单,全年出台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规范性文2,修订行政执法系列规范性文件3件,印发标题整改规范性文件12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法制化。二是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对于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执法决定事项,坚持提交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充分发扬民主,群策群力,提升党组班子议事决策水平,全年审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改、废事项19项和对违法单位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10三是坚持规范文件管理,严把规范性文件核发审查关,落实“三统一”制度,对于涉及民生事项、专业性要求高、技术性强的事项,邀请立法专家和高校学者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和风险评估5月、10月召开了两场专家论证会,进一步提高了决策质量;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文件清理,在11月对外公布保留17件,废止16件,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施行合法有效。四是坚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购买法律服务方式,充分发挥法律风控作用,聘请资深法律从业人员提供常规法律服务和案件代理服务,全年出具法律意见11份,寄发催收律师函275件,代理申报仁海花园破产债权,代理逾期催收起诉案16宗和执行案22宗,代理商品房预售纠纷案二审、重一审二审3宗和行政诉讼案9宗,通过法院执行程序回收资金278万元,执行回收资金创下历年新高,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确保住房保障资金安全运作。

  (二)强力执法维护职工权益,创新行业监管推进信用建设。坚持强力执法催缴,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重点开展对涉及职工投诉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的执法行动,依职权进行大量详尽、细致的调查、核查程序后3个单位作出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10份,为10名职工追缴住房公积金46万元,其中1个单位已自觉履行补缴义务,另外2个单位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但在11月、12月先后被法院判决驳回,市中心积极作为为民办实事的行政执法得到了职工的赞许,对于判决生效后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市中心将通过行政强制方式为职工争取合法权益。二是坚持常态化扫黑除恶,实施精准摸排、行业治理、专项督导等措施深入挖掘线索,坚持向有关部门调查取证获得外部证据,并落实向职工调查询问,夯实证据链;今年已调查提取档案120件涉及资金1128万元,对经查实仍拒不退款的9名骗提职工作出行政处理,涉案资金超过80万元;开展跨地域协同联动打击行动,积极构建住房公积金系统联防联控机制,今年与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互为协查54件,已追缴骗提资金71万元,共同维护良好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三是坚持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1月印发关于加强市场主体行业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对本行政区域市场主体和重点项目、重点招商项目的执法监管工作;10月组织编制了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对外公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清单、免以(减轻)处罚事项清单、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非现场检查事项清单,实施精准监管。四是坚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权责清单建立并动态更新本部门信用信息采集目录,8月采集了历年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预提住房公积金准入业务的信用承诺和履约践诺信息各310条;11月制定住房公积金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方案,起草对缴存单位和职工等信用主体进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加快推进实施差异化行业监管措施,为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行业监管机制提供有力保障。

  (三)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领域营商环境。一是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积极履行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措施职责,根据个贷率较低和沉淀资金宽裕程度5月、11月先后两次出台政策提高贷款额度,现在每户最高贷款额度70万元,并取消两次贷款的申请间隔时限,以实实在在的普惠政策红利提升缴存职工的购建住房能力,有效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二是出台阶段性支持政策,6月印发支持缓缴和不作逾期处理的政策文件,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和职工,在202212月前经批准可以缓缴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帮助我市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共渡难关恢复发展,为缴存职工解决无法及时还款的困扰。三是规范业务办理时限。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6月印发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流程的通知,规范贷款受理、审批、签订、抵押登记以及放款各环节的时限,进一步提高受托银行服务意识和承办效能。四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简化办事材料,10月完成业务系统与省数字空间对接,是全省第一个同时接入个人空间和法人空间的政务服务单位,82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办业务时免带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等10个证照,实现授权即可在办件过程中获取电子身份证转存至业务档案;服务渠道更多样,异地转移接续、还贷方式变更等11项高频便民服务事项新增接入“粤省事”,单位缴存登记、汇缴等9项涉企服务事项接入“粤商通”,实现政务服务“指尖办”“居家办”。

  (四)主动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保障执法主体合法,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执法责任制,市中41名执法人员均通过司法行政部门组织的综合法律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证执法,并在年底前全部换发国家行政执法证,确保执法程序正当。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逐项落实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事项,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全方位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全年执法调查均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文字、音像记录,规范容易引起争议的调查取证、送达程序,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在11月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由市中心分管法治工作的副职负责人出庭参加行政应诉,以实际行动有效推动防控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回应关切问题,9月向社会公开征集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执法和乱罚款问题线索,全年累计接到职工维权诉求47宗,做到及时调查并妥善处理,以此作为反面典型,在促缴中警示其它未缴单位,成功督促某区财政供给单位466名聘用合同职工建缴住房公积金。四是主动接受监督,强化政策解读,制定政策同步公开政策制定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创新举措等情况,切实提高解读质量;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在原有文字解读、新闻发布、在线访谈等政策解读形式的基础上,通过添加动漫图片、数据图解等喜闻乐见元素,切实提高解读效果,今年已制作发布政策解读5篇;突出抓好“五公开”,及时公开重大行政决策、财政预决算和涉及民生领域、公益事业、“放管服”改革等事项,广泛吸纳民意,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工作动态118条,通知公告31,执法公告50条,其他重点领域信息20条,利用市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解读、政务服务、普法治理等信108条,让权力充分在阳光下运行。

  四、不足之处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年来,市中心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法律法规学习还不够系统深入,行政执法成效与维权职工期望尚有一定差距,运用法律武器处理疑难复杂的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下一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筑牢法治思维。突出政治引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知识学习教育做为重要的基础保障性工作抓好抓实抓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公正执法、维护权益的能力扎实推进法治公积金建设。

  (二)持续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在日常执法中推行教育说服、约谈警示、普法宣讲等柔性执法,强化精准执法。

  (三)持续强化重点保障。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行为自觉和素质能力,打造过硬行政执法队伍为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和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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