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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1-12-10 16:45:33 来源: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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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市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在法治建设的领导地位。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通过学习强国、学法平台、专题讲座、党组会议等渠道和形式,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活动,切实提升法治思维水平。二是打造“党建+学法”模式。坚持以党建引领法治建设,将学习党章党规与宪法、法律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有机结合,列入理论中心组的学习课题,全年开展学习6次,以市中心党组书记带学模式,打造良好学法氛围。三是突出重点抓落实。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年度重要工作任务,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市中心主要负责人领导部署,分管领导统筹推进,责任科室对具体工作落实进行督导,重点做好行政决策各项程序及资料归档,每年底按时报送并公布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二)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一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科学制定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包含制定《关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费用的通知》、修订《湛江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湛江市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湛江市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处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20217月在中心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二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决策草案在20215月、8月各挂网一个月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完善决策内容,推动行政决策民主化;履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论证评估等程序,在20216月举办了一场专家论证会并形成论证报告,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规范化。三是发挥法制审核把关作用。依据《湛江市住房公积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定》,充分发挥法制审核的风控功能,由市中心法制部门和法律顾问所在律师事务所,对重大执法决定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全年接各类法律事项及法律咨询共计56件,审查各类合同协议37份,办理诉讼与非诉事项46,为行政决策提供实质性的法治保障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名义印发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逐项落实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事项,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公示对某保险公司、某房地产公司的行政强制信息7条;坚持执法全过程文字、音像记录,规范容易引起争议的调查取证、送达程序,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二是强力维护职工权益。坚守维护职工权益的初心使命,坚持对拒不为职工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开展执法催缴,其中对某集团公司第二次处5万元罚款,成为省内首宗对同一类违法行为先后处以两次行政处罚的经典案例,该案在20219月已通过法院将包含加处5万元的10万元罚款执行完毕。同时,还通过行政强制方式促使某保险公司在20218月为6名职工补缴了住房公积金款项33.65万元,为表达对市中心执法人员为民执法的赞许,维权职工先后送来两面锦旗。三是推进住房公积金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实施精准摸排,通过行业治理、专项督导等举措深入挖掘线索,已立案查处8宗使用虚假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案,向职工发出《责令退款通知书》15份,向职工所在单位发函通报16份。规范调查取证,在向有关职能部门调查取得外部证据的同时,严格执行调查询问程序,夯实证据链。坚持联动打击,形成协同打击合力,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常态化,进一步提高治理效能,已追缴骗提资金85万元,有效保障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

  (四)履职尽责为群众办实事。一是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对标对表《湛江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协调市场监管部门,着力做好线上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工作,已接通“广东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只要企业设立登记时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即可实现信息实时共享,即时完成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比市政府设定的“0.5天完成”的目标更快。二是政务服务贴民心。打造“互联网+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让信息多跑路、群众“零跑腿”。推行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缴存职工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无需到业务柜台现场办理。拓展“粤省事”“粤商通”移动政务服务应用,20213月偿还购房公积金贷款提取、职工缴存证明下载等5项高频便民服务事项新增接入“粤省事”,20214月单位信息查询、单位缴存证明下载等11项涉企服务事项接入“粤商通”,实现了政务服务“指尖办”。三是简化资料顺民意。市中心致力于简化业务资料,狠抓落实重点民生项目。20215月出台《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异地缴存职工贷款情况证明的通知》。在受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对《个人信用报告》记录曾在其他城市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只需面签时出示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或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承诺书,无需再出具其异地缴存贷款情况证明,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五)强化普法依法治理效能。一是专题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多层次全方位开展法治学习培训工作,20215月、9月分别在暨南大学和廉江市举办业务能力提升和行政法培训班,邀请高校教授专题讲授《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知识;202110月、12月先后参加省住建厅组织的《宪法》《行政处罚法》专题法治视频讲座;202111月派出法治工作人员参加省住建厅在中山大学举办的全省住建系统普法培训班,全面提升领导干部和法治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在对某保险公司执法催缴并取得成效后,20218月组织开展一场“送法进企业”活动,市中心法治人员亲临该公司现场赠送法律书籍,现场以案释法,解读法规政策,督促企业合法经营,维护职工权益。三是抓好典型案例专项普法工作。针对住房公积金领域热点法律问题和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推行以案普法、以法释理、以理服众的依法治理新模式,大力宣扬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强制属性,明确单位为职工开户缴存的法定义务,彰显维护职工权益的决心,警示部分民营企业引以为鉴,提升守法经营遵从度。全年利用行业主流刊物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普法文章3篇,向市普法办报送1则以案释法执法案例。

  (六)有效防控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贯彻落实住建部、财政部、人行关于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及时公布民生关注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提取、财务、执法等重点、热点信息。全年在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工作动态127条、通知公告41条、执法信息16条,按时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利用市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解读、政务服务、普法等信息83条,全面公开政务信息与普及法规政策。二是健全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底线思维,主动接受上级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依法参与行政复议与应诉,履行行政答复与应诉职责,202111月报送年度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报告;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本年已执行法院生效判决6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在20218月将某保险公司6名职工住房公积金全部补缴到位;推行行政调解工作,定期对住房公积金领域矛盾和纠纷开展动态排查,发现苗头就开展调解,全年成功化解了3宗涉复议或诉讼纠纷。三是打造“阳光信访”。严格执行《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访投诉处理工作规程》,规范信访投诉处理事项,明确受理形式与责任部门的办理时限,及时做好调查处理,按时答复信访投诉人,切实提高解决纠纷的质量和效率。全年受理并妥善处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42起、省市信访系统转办4起、省住建厅交办1起,及时在互动交流平台答复留言112起,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和职工满意度。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履职情况

  2021年,市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邓世亮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相关要求,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组织并指导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修订行政执法系列规范性文件、编印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选编等项工作,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二是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落实。定期主持召开市中心党组会议,20212月听取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传达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重要文件精神,为推进“法治公积金”定主题、把方向、谋长远;202112月审议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认真践行在重大行政决策中以法制审核意见作为重要参考依据,亲力亲为抓重点、提亮点、出成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并全程督促落实到位。三是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持制定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全程参与20215月、10月在暨南大学、广东海洋大学举办的能力提升培训班,积极参加省住建厅202110月、12月举办的《宪法》《行政处罚法》专题法治讲座,并注重在实际工作中应用《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新颁布法律知识,推动营造崇尚法治、遵章守法、公正执法的法治化氛围,全力为我市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市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近年随着职工维权意识不断提高,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积累的矛盾纠纷有复杂化、多样化趋势,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难度不断增大,这对住房公积金行业监管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与此同时,市中心面临着执法机构不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水平参差不齐,要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法治队伍仍有一定难度,与法治政府建设先进示范单位的目标仍存在一定差距。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继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持之以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完善住房公积金行业监管措施,加强法治建设与核心业务相融合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进一步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二)稳步推进规范公正执法。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加大对逾期不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执法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努力打造法治强军队伍。加强法治学习培训,坚持执行学法计划,创造创新各项学法教育、普法活动,推进执法机构增编,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与时俱进打造一支强大的高素质、专业化、规范化的湛江公积金法治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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