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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0-12-08 16:25:57 来源: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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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公积金报〔202048号 


湛江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湛江市委、湛江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实施意见》(湛发[2016]14号)、《湛江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湛办发[2017]11号)的要求,我中心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年基本情况

  (一)全面推进制度建设,健全行业监管体系。一是修订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根据住建部印发的行业监管文件精神,结合新一代信息系统建设,我中心新修订了《湛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湛江市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暂行办法》、《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业务文件,进一步充实住房公积金核心业务政策体系。二是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制定实施了《湛江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公示工作规定》、《湛江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规定》和《湛江市住房公积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定》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2016年至今已印发出台8部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其中《湛江市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处理办法》还是省内行业首份查处骗提骗贷行为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继续走在行业前列。

  (二)坚持依法依规决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严格执行市中心党组会、主任办公会的集体决策重大行政决定工作机制,制定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只有经过深入研究、集体讨论、表决通过等程序,决策事项才能进入实施阶段。二是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履行法制审核主体责任,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不通过的,不得作出相关决定。三是增强社会公众参与实效,今年制定的7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规范性文件,均在中心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四是推行专家论证与风险评估,涉及民生、专业性强的行政事项,全年举办了3场专家论证会,从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等多角度进行论证、评估,提高行政决策质量。五是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报请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做好向市政府及省住建厅备案手续,并在市政府公报、市政府网站及中心官网公布。六是坚持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对住房公积金贷款连续逾期3期以上的发出律师函、连续逾期6期以上的由律师代理提起诉讼催收,并代理出庭应诉行政诉讼,用法律手段规避法律风险。

  (三)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一是我中心在20204月制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成立机构专责推进,确保组织落实到位,三项制度经向公众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并报送市司法局审核通过,于2020121日正式实施。二是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全面规范容易引起争议的调查取证、送达程序,坚持全过程文字、音像记录,其中对严重侵害职工权益、拒不办理开户缴存的广东某集团公司处以二次罚款,成为住房公积金行业维护职工权益的典型案例。三是依法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执行重点是对2019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限期缴存决定确定的义务履行情况进行跟踪落实,现已对广东某集团公司、某电视台、某大学等拒不履行义务的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到维权职工的一致好评。四是按规定进行执法结果公示,在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7天内,将上述行政强制信息在市场监管、司法行政、政务数据等部门平台以及中心官网对外公开,进一步提高震慑力。五是强化执法保障,组织中心23名执法人员参加省司法厅的综合法律知识统考及省住建厅的专业法律知识考试,为依法行政充实强大的行政执法队伍。

  (四)加强疫情防控服务,实施阶段政策支持。一是组织市中心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文件,及时制定并印发疫情防控期间阶段性保障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措施,为打赢疫情防控战役提供坚强的政策保障。二是引导有关企业通过开发商网厅、单位网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查询和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至国家规定最低的5%,申请缓缴的企业可在效益好转后再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三是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可灵活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受疫情影响的一线医护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未能及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经认定可不作逾期记录和免予罚息,为有关企业和个人纾解困难,让他们切实享受到党和政府政策扶持的实惠。

  (五)发挥信息化优势,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一是结合我中心新一代信息系统上线运行,积极参与推动不动产登记、婚姻登记、身份户籍、企业注册、职工参保等信息资源共享,打通跨部门信息瓶颈,打造“互联网+公积金”。二是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在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离退休提取以及提前还款、缩短期限、还款方式变更等线上业务基础上,将更多的缴存、提取、贷款业务放到网上办理,最终实现实体办事大厅向网上服务大厅的转变。三是动态更新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推广“刷脸办”、“掌上办”、“简易办”、“异地办”等便民服务,提高线上业务办结率,实现“最多跑一次”和“零跑腿”。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印发规范性文件取消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证明事项,方便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提高行政效能。

  (六)推进政务公开透明,强化权力运行监督。一是在办公场所、门户网站及有关媒体公开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单位职责、机构设置、办事指南等内容,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中心制定的所有规范性文件坚持政策制定与解读同部署,实现政策解读同步推送到政府网站。三是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对政务信息进行再加工和再创作,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发布,提高信息公开内容可用性、实用性、易用性,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年刊发6篇公益宣传广告。四是中心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自觉接受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2020年主动配合市委开展常规巡察和市审计局进行任期责任审计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七)健全风险防范机制,主动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坚持底线思维,完善行政应诉机制,每年定期报送行政执法数据及行政执法分析报告,派出领导班子成员参加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同时,做到按规定出庭应诉与答辩,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二是规范住房公积金信访投诉处理工作,严格执行《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访投诉处理工作规程》,明确信访投诉事项的受理形式、办理及管理规定,明确责任部门做好违法举报接收记录,及时进行查处办理,按时答复信访投诉人,提高解决纠纷的质量和效率。三是畅通化解矛盾纠纷的途径,在中心官网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在市中心本部及各办事处业务大厅设立受理投诉举报箱,畅通市民热线、行风热线、网络问政等形式,搭建广泛、便捷、高效的监督平台,杜绝不受理、不记录、不查处、不反馈等情况。

  (八)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书记邓世亮先后到各党支部为党员干部上专题党课,发挥“头雁效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法治廉政建设。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宪法,邀请市司法局局长颜战克开展民法典宣讲报告会,并将执法与普法相结合,举办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专题学习会,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日常行政执法、政策宣讲、楼盘准入、上门服务过程中,开展广泛的群众性法治宣传活动,推动普法元素“满视野”、普法效果“满脑海”,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四是借助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及相关媒介刊发“以案释法”典型案例,以动漫、动图等市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新模式,全年公开发布2篇行政处罚与查处骗提行为的典型案例,4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益宣传广告,取得很好的宣传效应。

  二、存在问题

  我中心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全面推进了依法行政,但也存在以下的困难与不足: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力量相对薄弱,行政执法水平与职工维权需求仍不匹配;对民营企业不为职工开户缴存、少缴漏缴等难题的破解方法不多;信息化建设的步伐还不够快,跨部门共享信息资源少,线上业务办结率不高等。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增强行政执法力量。适应职工维权不断增多的需要,经常组织人员参加司法厅、住建厅的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充实行政执法队伍;定期举办法律知识培训和法治专题讲座,扩宽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面;持续开展行业内横向、行业外纵向实务学习交流活动,开阔执法视野,提高办案能力;争取定编设置专门的执法机构,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更好地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全面执行2020121日起施行的《湛江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公示工作规定》、《湛江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规定》、《湛江市住房公积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定》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对民营企业行政执法程序,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我中心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提高行政效能和执法质量,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推进联合治理行动。以建设“数字政府”为契机,全面推进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通过与市场监管、人力社保、不动产登记、税务征收等部门实现常态化联动,构建数据信息共享平台,推进源头治理;同时加强与公安刑事、司法行政、人民法院等机关的业务协调、工作对接,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对顽固不建制、损害职工权益的单位,启动联合治理行动,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政策普惠。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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