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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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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7-04 17:34:0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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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积金贷款户: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及五个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府〔2016〕15号)和《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湛府〔2016〕56 号)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从2016年7月1日起进行调整,可能会导致部分缴存职工的月住房公积金缴交额下降,请已办理了自动划转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的职工关注还贷账户的余额,及时补充资金确保还贷账户每月都有足够的资金偿还住房贷款,避免产生逾期贷款造成信用不良。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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