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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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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湛江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时间:2015-06-24 09:13:3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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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我中心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服务建设幸福湛江,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为发展方向,不断健全内控机制,全面推进依法催建催缴,优化服务成效,推进信息化建设。根据2014年资金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发展实际,编制2015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一、2014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

  2014年,我中心坚持“以服务树形象、以创新促发展”的工作目标,敢于担当,主动作为,深化促缴扩面,强化内控管理,创新服务方式,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健康、平稳发展。

  (一)归集计划执行情况

  2014年,全市住房公积金计划归集额为360,000.00万元,实际归集额为370,976.73万元,完成计划的103.05%,比上年增加43,290.72万元,同比增长13.21%。

  (二)提取计划执行情况

  2014年,受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等因素影响,干部职工购房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同比下降明显。2014年,全市住房公积金计划提取使用额为229,900.00万元,实际提取使用额为223,721.64万元,完成计划的97.31%,比上年增加1,298.08万元,同比增长0.58%。

  (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计划执行情况

  2014年,全市住房公积金计划发放个人住房贷款额为210,000.00万元,实际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为184,581.00万元,完成计划的87.90%,比上年减少126,200.50万元,同比下降40.61%。2014年,我中心加大政策业务宣传力度,主动到全市所有开发楼盘进行政策业务宣讲,发放宣传资料,做到干部职工购房应贷尽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达到100%。但据市房管部门及市房协的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我市房地产市场销售总体下滑,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比下降明显。

  (四)购买国债情况

  2014年新购国债额为0,收回国债为10,000.00万元,年末国债余额4,894.70万元(不包含03国债(3)溢价摊销43.64万元),按有关规定分别托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国债资金安全。

  (五)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情况

  2014年,全市住房公积金计划实现增值收益14,353.83万元,实际实现增值收益16,746.39万元,完成计划的116.67%,比上年增加5,629.77万元,同比增长50.64%。

  二、2015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2015年,我中心坚持全面依法依规催建促缴攻坚,优化提取使用政策,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成效,着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全力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科学发展。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计划

  2015年,全市住房公积金计划归集额为410,000.00万元,比上年实际归集额增加39,023.27万元,增长10.52%。

  2015年,我中心确定为全面催建催缴攻坚年,采取“重点促缴、行业促缴、系统促缴、执法促缴”等方式,重点攻坚民(私)营企业等非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同时,我中心将加强与各县(市、区)政府沟通,着力提高财政供给人员的缴存比例,将有效提高住房公积金归集金额。据2015年1-4月数据显示,全市归集金额123,045.42万元,同比增长15.87% 。因此,将2015年住房公积金计划归集额增幅定为10.52%。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计划

  2015年,全市住房公积金计划提取额为251,300.00万元,比上年实际提取额增加27,578.36万元,增长12.33%。

  在国家和省、市相继出台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后,2015年我市房地产市场逐渐回暖,职工住房刚性需求得到一定程度的释放,刚需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将随之增加。据2015年1-4月数据显示,全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使用金额为29,965.12万元,同比增长54.29%。由此可见,2015年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使用额会有所增长。2014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存量同比增长14.75%,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同比将增加。同时,2014年年底我中心出台了《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湛公积金〔2014〕28号)文件,本市缴存异地购房、农业户籍回乡务农等均可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预计将会对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产生一定影响。因此,2015年住房公积金计划提取额增幅定为12.33%。

  (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计划

  2015年,全市计划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210,000.00万元,比上年实际发放贷款额增加25,419.00万元,增长13.77%。

  中央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市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也相应提到了“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优化住房金融服务和公积金贷款方式,支持合理的住房消费”。同时,2014年12月我中心出台了《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湛公积金〔2014〕27号)文件,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的职工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第一次贷款结清后即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预计将对干部职工刚需购房和改善性购房产生一定影响。据2015年1-4月数据显示,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额呈现增长趋势,从1月的同比下降63.39%转变为2月的同比增长122.58%,3、4月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分别同比增长1.06%、51.40%。故此,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住房公积金发展实际,将2015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增长率定为13.77%。

  (四)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计划

  2015年,全市住房公积金计划实现增值收益18,500.00万元,比上年实际增值收益增加1,753.61万元,增长10.47%。

  2014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为822,338.93万元,同比增长14.75%,预计2015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收入约增16,27.88万元。但随着住房公积金归集的较快发展,归集额的不断增长,应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住房公积金归集及委托贷款手续费也相应增大。因此,预计2015年将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8,500.00万元。

  三、落实计划的主要措施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我中心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主动适应新常态,把握发展新机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执法促缴,完善业务办理程序,优化服务方式,推进信息化建设,全力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健全行政执法机制,深入推进执法促缴。争取以市政府的名义出台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文件,形成政府主导、政策先行的归集扩面氛围;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制定行政执法制度,依法处罚拒不缴存单位,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营造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浓厚氛围,提高缴存单位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重点攻坚,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催建催缴。全面推进行业性、系统性促缴,落实公安政法、城建环卫等行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建缴工作,深入推进医药卫生、水产、民办学校、电器、食品、供销等行业人员的建缴工作;采取“重点促缴、执法促缴”的方法,加大对非公单位促缴特别是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建制的力度;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密切与工商、人社、质监、工会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发挥合力全力促进应建未建、应缴未缴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细化业务承办银行的归集扩面指标任务,利用银行的有利资源和合作优势促缴。

  (三)优化提取使用、贷款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干部职工对住房的实际需求,适时灵活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努力拓宽业务发展空间,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进一步简化提取使用、贷款等业务办理程序,精简业务办理手续,使业务办理效率更加快速;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强化对开发楼盘工作人员的政策指导,提高开发楼盘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转变服务方式,以服务优化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主动优化服务方式,使预约服务、集中服务、上门服务等常态化、长效化;建立一站式、一体化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成效;加强住房公积金从业人员的政策业务、服务礼仪等培训,提高服务质量;着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创新信息化服务平台,提高业务审批效率,实现以服务优化激发干部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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